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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翻译知识
第一课 法律翻译概述
作者: 发布于:2021/9/24 15:24:57 点击量: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往盛况空前。在纷繁复杂的交往过程中,法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法律要求国际交往中的各方当事人要遵守其规定;另一方面,法律也为国际交往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为了深刻理解并严格遵守各国的不同法律制度,对各国法律进行翻译就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过程。

  作为翻译的一个专门领域,法律翻译在我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人类历史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每个社会都能从别的社会文化中吸取于己有利的养料并融人本国文化。法律文化自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翻译对优秀法律文化的传播的贡献是不可否认的。近代以来,我国上至官方政府、下至民间学者都对外国法律、法学作品进行了大量的译介。法律翻译不仅推动了我国的法制近代化进程,而且对我国译学的发展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法律翻译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的:在国家的立法活动中,对外国法律的翻译和研究几乎成为我国立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法领域,不论是双边或多边条约,往往是在使用不同语言的国家之间缔结的,特别是在各国使用本国文字缔结条约的权利被使用公认的外交语言(如中世纪时的拉丁文,现代的英语、法语、汉语、俄 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②取代以来,语言文字之间的相互翻译成为条约、公约的缔结和国际法遵守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中,对交易对象国法律的熟悉,成为保证交易 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甚至在国际留学中(比如到美国去读LLM学位),在国内系统地学习留学对象国的被翻译成中文的教材,也对日后的海外留学大有裨益。

一、翻译与法律翻译

  简而言之,翻译,是指在准确通顺的基础上,把一种语言信息转变成另一种语言信息的行为,就是“换易言语使相解也”。就其功能而言,翻译实际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息传播。整个翻译活动实际上表现为一种社会信息的传递,表现为传播者、传播渠道、受者之间的一系列互动关系。

  与所有的翻译一样,法律翻译的译文要忠实原文的实质内容,还要尽量流畅通顺。同时,法律翻译又有其自身的特色。SusanSarcevic认为,法律翻译并不是用目的语中的概念和制度来替换源语法律体系中的概念和制度的简单过程,而是一种法律转换(legal transfer

)和语言转换(language transfer)同时进行的双重工作(double operation)。法律翻译同时涉足三个领域,即法律学界、语言学界和翻译界。因此,法律翻译对译者要求十分苛刻。例如,在英汉、汉英法律翻译中,译者除了要掌握一定程度的中国法律以及普通法知识之外, 还要擅长法律英语这一特殊用途英语。法律翻译通常包括的内容很多,如立法性文件的翻译,合同翻译,诉讼类文书翻译,法庭口译,法学论文翻译,涉外公证文书翻译,判例翻译等等。

  具体而言,法律翻译具有以下不同于普通翻译的特点:

 (―)从译者的角度而言,译者要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尤其是英美法的相关知识。

  世界上有两个主要的法律体系,一个英美法系或普通法法系(common law system),另 一个是大陆法系或民法法系(civil law system)。而法律英语主要反映的是英语国家,即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文化,这就要求译者对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基本法律框架、法律制度、法律概念及其差异要有相当的了解,否则就会犯下低级错误。现列举几个例子:

1.consideration

  这个词语是英语中常见的单词,其意思为“考虑”。但是,在英美合同法,这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术语,是合同成立的基础。我国法律界一般将其翻译为“对价”或“约因”。比如在下面这个简单的句子中If A signs a contract to buy a car from B for $5,000, A’sconsideration is the $5,000, and B’s consideration is the car.如果译者不知道该术语在法律中的特殊含义,而仅仅根据其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将其翻译为“考虑”,其译文就要贻笑大方了。

2.cross-examination/cross-examine

  这是英美诉讼制度中的常见术语,英美法系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有关双方当事人对证人交叉盘问的一整套规范。一般翻译为“交叉质询、交叉询问”。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庭审中,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在通常的诉讼程序,只要有证人出庭,就有可能会接受 交叉询问。由于交叉询问是一种专业很强的法庭技术,所以一般对证人交叉询问都是由双方律师进行。比如,在下面这个简单的句子中:The defense may cross-examine the prosecution witnesses. Theprosecutor cross-examines the defense witnesses.如果译者仅根据字面的意思,将cross-examine翻译为“十字考试”,这就与原意相距甚远了。

3.negotiable instruments

  这个术语是英美票据法中的常见术语,也是国际贸易中的常见术语,一般翻译为“可转让票据”或“可流通票据”,比如支票(check)、汇票(bill of exchange)和本票(promissory note)等。如果在国际商事合同中,仅根据字面意思将其翻译为“谈判工具”,这可能会对交易双方产生严重的后果。同理,如果将negotiating bank翻译为“谈判银行”’也是不正确的。一般将该术语翻译为“议付银行”,即购买或贴现汇票的银行。

  以上仅举三个例子来说明法律背景知识对于译者的重要性,在其他课文中还有更多的例子,此处不再赘述。

  总而言之,法律翻译工作对译者的法律知识有着严格的要求,需要译者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渊博的法学知识。这是因为各国法律语言的形成和发展都有其深刻、独特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植根于本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信仰之中,从而要求译者不仅要熟悉和通晓本国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而且还要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熟悉的迥然不同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从而使译作达到完美程度。如果遇到无法在译文语言中找到与原文术语相对应的词语时,译者还要使用注释、变通、创意等方法,借助意译或照录原文再加以解释或定义,以求译文的读者能够理解原文所表达的意思和术语的真实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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