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律师事务所(下称“星河”)系司法局批准于一九九四年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是专业从事公司、证券、金融、房地产、投资、诉讼与仲裁等法律业务的律师机构。
本所的律师均受过严格正规的法律教育,且专职从事国际经济法律服务工作多年,绝大部分律师均具法学硕士学位,在证券、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投资和争议解决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星河在力求充分发挥每位律师专长的基础上,注重以整体的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竭诚满足客户的各种具体要求。
星河的职责是依法保护客户的一切权益;星河的宗旨是客户利益高于一切;星河的义务是勤勉尽责;星河的特色是综合基础上的专业分工,星河的理念是创新进取,永远追求超一流的执业标准。
乐传翻译为您搜集。